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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精密仪器一套,为了担保其对浦发银行的100万元贷款,甲将该精密仪器抵押给了浦发银行,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甲没有向浦发银行交付该精密仪器,也没有为乙浦发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甲有精密仪器一套,为了担保其对浦发银行的100万元贷款,甲将该精密仪器抵押给了浦发银行,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甲没有向浦发银行交付该精密仪器,也没有为乙浦发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
2019-09-18
31
问题
甲有精密仪器一套,为了担保其对浦发银行的100万元贷款,甲将该精密仪器抵押给了浦发银行,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甲没有向浦发银行交付该精密仪器,也没有为乙浦发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由于没有交付精密仪器,抵押权未能设立
B、由于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未能设立
C、由于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D、浦发银行已经取得抵押权
答案
C,D
解析
有效的法律行为+处分权:动产物权变动。本案当中,甲、浦发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存在有效的法律行为;甲是精密仪器的所有权人,有处分权。两个条件均已具备,动产物权发生变动,亦即抵押权设立,浦发银行取得精密仪器的抵押权。是否交付精密仪器、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并不影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只是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而,A、B选项错误,C、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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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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