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张某有临街住房两间,温州人谭某准备租借其中1间开一家“欢欢发廊”,张某表示拿出l间住房开发廊可以,但他不要租金,而要从发廊盈利中分一部分。谭某苦于租不到更好的房屋作门面,于是同意了张某的要求。两人签订了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张某腾出1间房并负责修理、安装
张某有临街住房两间,温州人谭某准备租借其中1间开一家“欢欢发廊”,张某表示拿出l间住房开发廊可以,但他不要租金,而要从发廊盈利中分一部分。谭某苦于租不到更好的房屋作门面,于是同意了张某的要求。两人签订了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张某腾出1间房并负责修理、安装
admin
2013-03-13
31
问题
张某有临街住房两间,温州人谭某准备租借其中1间开一家“欢欢发廊”,张某表示拿出l间住房开发廊可以,但他不要租金,而要从发廊盈利中分一部分。谭某苦于租不到更好的房屋作门面,于是同意了张某的要求。两人签订了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张某腾出1间房并负责修理、安装,以适合开店之用并交谭某使用3年,从营业起,张、谭二人按三七比例分配盈利,张某不干预谭某的经营,也不参与经营。前2年,双方依合同分利,张某每年收入5000元左右。一天,谭某在营业时使用电器不当,引起电线走火,酿成火灾,发廊损失5000元,邻居家庭财产损失达1万元。邻居要求谭某赔偿损失,而谭某主张由张、谭两人来共同承担所有损失。双方发生纠纷,邻居诉至法院。
请依案情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假如火灾是因为张使用电炉做饭而引起,那么发廊的损失、张家的损失、邻居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选项
A、
B、
C、
D、
答案
应当由张某承担。合伙人只对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非因合伙经营而产生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kC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民法学(本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0
民法学(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你是某地公安干警,一次在回老家探亲时,遇到强拆问题,由于补偿问题没有协商好。双方发生激烈冲突,有人受伤。有些拆迁设备也被破坏,你应该怎么做?
某村的工地由政府承包给其他工程负责人,当地村民不服,将项目经理打伤,公安局因此把打人的村民带回公安局。该村其他村民不服,跑到工地闹事,阻止施工,并向公安局施压要求放人,当地村干部也认为该工程应该由本村承包。假如你是公安局领导,请问你该怎么做?
现在用人单位总是要求高学历。如硕士、博士,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你是民警。同时遇到了三件事。你怎么处理?a:老婆婆突发心脏病,身边只有一个10岁的孙女:b:一对夫妻吵架,女的想引爆煤气:c:老爷爷有心脏病,失踪了2天。
目前我国给小排量汽车解禁。你怎么看?
你被派往基层工作过程中。遭到基层群众的反对。面对这种情况.你怎么办?
交警小杨在执勤过程中,拦下一辆超速车。驾驶员请求先将老:太太送上火车。再来接受处理。老太太情急之中竟下跪向小杨请求。小杨见状.连忙脱下警帽和大衣,也向老太太跪下,请老太太不要跪了。然后将违章车放行。请你谈谈对此事的看法。
你的一位同事很爱推卸责任,开会时说任务没完成是因为你没及时把统计数据交给他,你怎么处理?
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吕刑》中所记载的内容?()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设定抵押权的是()。
随机试题
斜角肌间隙
临产的主要标志除外
通常简称为“两税一费”的,并不包括()。
()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施工程序中,线缆敷设的紧后工序是()。
埃里克森认为,12~18岁的发展任务是培养()。
下列选项中,对五代时期画家黄筌《写生珍禽图》的风格描述恰当的是()
把下面几个句子组成语意连贯的一段文字,排序正确的一项是()。(1)村庄人平时是很瞧不起“偷”字的(2)你不偷一点点,那些好收成很快就被日子带走了(3)但偷秋是例外,他们是渴望从岁月中偷出一点好时光(4)老人们
下列不属于大陆法系别称的是()。
下列行为中不必经过甲同意的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