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第四笔业务应纳消费税为(  )元。 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为(  )元。

admin2009-02-15  51

问题 上述第四笔业务应纳消费税为(  )元。
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为(  )元。

选项 A、11645.3
B、11720.3
C、11820.3
D、11315

答案B

解析 (1)随同金银首饰销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0+1500)×17%]元=17255元
   应纳消费税=(100000+1500×5%)元=5075元
   (2)受托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当期同类首饰的售价计算消费税。如无同类售价,则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企业取得的加工劳务收入应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增值税销项税额=(500×17%)元=85元
   应纳消费税=(2000×2×5%)元=200元
   (3)销售镀金首饰免征消费税,但当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成套消费品零售时,应按销售收入全额计算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0×17%)元=8500元
   应纳消费税=(50000×5%)元=2500元
   (4)将金银首饰对外馈赠按“视同销售”业务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500×140×(1+6%)/(1-5%)]元=78105.26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78105.26×17%)元=13277.89元
   应纳消费税=(78105.26×5%)元=3905.26元
   (5)对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行为,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800×17%)元=136元
   应纳消费税=(800×5%)元=40元
   (6)本月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17255+85+8500+13277.89+136)-039253.89)元
   本月应纳消费税=(5075+goo+2500+3905.26+40)元=11720.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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