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下列哪项收入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 )

admin2013-03-13  41

问题 企业的下列哪项收入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    )

选项 A、财政拨款
B、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C、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收入
D、国债利息收入

答案D

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因此,D项符合题意,当选。本题中,需要区分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差别。所谓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税收优惠”的内容,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只是特定项目取得的收入有税收优惠待遇;而不征税收入,是指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简而言之,不征税收入本身不构成应税收入,而免税收入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基于税收优惠政策而予以免除。因此,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存在根源上和性质上的区别,A、B两项属于我国税法规定的不征所得税的收入类型,故不选。C项所述由于非营利组织从事了营利性活动,因此取得的这类收入需要征收所得税,也不选。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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