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11人组成,甲为董事长,乙和丙为副董事长。该董事会某次会议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dmin2022-07-21  43

问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11人组成,甲为董事长,乙和丙为副董事长。该董事会某次会议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选项 A、因甲不能出席会议,由副董事长乙主持会议
B、通过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C、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由丙兼任经理的决定
D、会议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乙和记录员签名存档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选项A合法,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选项B错误,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是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选项C合法,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是董事会的职权;选项D错误,董事会应当将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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