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为其8岁的儿子乙,甲为受益人。后甲及其子不幸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全部丧生,关于该保险合同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13-04-25  27

问题 甲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为其8岁的儿子乙,甲为受益人。后甲及其子不幸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全部丧生,关于该保险合同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因保险法规定: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故该保险合同无效
B、因为没有受益人,故保险公司不必给付保险金
C、保险公司应与死者亲属商议,指定新的受益人,向其给付保险金
D、保险公司应给付保险金,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答案D

解析 根据《保险法》第55条的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但是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因此A项错误。根据《保险法》第64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在本题中,受益人甲与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丧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因此推定甲先于其子死亡。适用《保险法》第64条的规定,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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