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为其8岁的儿子乙,甲为受益人。后甲及其子不幸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全部丧生,关于该保险合同表述正确的是:( )
甲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为其8岁的儿子乙,甲为受益人。后甲及其子不幸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全部丧生,关于该保险合同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3-04-25
27
问题
甲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为其8岁的儿子乙,甲为受益人。后甲及其子不幸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全部丧生,关于该保险合同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因保险法规定: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故该保险合同无效
B、因为没有受益人,故保险公司不必给付保险金
C、保险公司应与死者亲属商议,指定新的受益人,向其给付保险金
D、保险公司应给付保险金,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答案
D
解析
根据《保险法》第55条的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但是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因此A项错误。根据《保险法》第64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在本题中,受益人甲与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丧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因此推定甲先于其子死亡。适用《保险法》第64条的规定,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c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村村民李某育有两女,大女儿患有精神病,经常打骂父母与妹妹,长此以久,妹妹与其父母心力交瘁。一日,妹妹再次受到姐姐殴打后,忍无可忍进行反击,并将姐姐打死。后妹妹自首。法庭在审判时,村民联名上诉,请求法官留情,法官在综合考量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处妹妹有期徒
对于民工的请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作出下列何种决定?()对于建筑公司的主张,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认定?()
下列各项中,属于律师执业前提的是()。
下列属于国务院职权的是()。
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我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在下列哪些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采用了“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美国人迈克在华盛顿开立了一张以中国人李某为受益人,中国建设银行为付款人的国际汇票。后李某于北京将该汇票背书给了加拿大的罗伯,后罗伯在向建设银行提示票据要求付款时,丢失了票据,并向我国法院提出了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某商场从一保健器材公司购进一批减肥器材,公司向商场承诺该器材减肥效果显著,如果无效,由公司承担一切后果,但销售之后,商场接到很多消费者投诉,称毫无效果。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甲县检察院检察长郑某与某黑社会性质团伙勾结,对此团伙的犯罪行为放纵包庇,引起极大民愤,经调查,甲县副县长蒋某也参与其中。在该县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共有324名正式代表,其中25名代表书面联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对于蒋某和郑某的罢免案。对此,下列选项中判断
吴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其妻要求法院允许其借助现代科学技术行使生育权为其夫留个后代。法院认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条之规定“实行计划生育”,可以得出公民有生育权;2.如果支持该诉讼请求,根据平等原则,如女方判处死刑,那么男方也可以要求
随机试题
通过国际贸易实现的交易活动的商品在国际间的移动是()
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流通领域中发生作用的职能资本是()
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赍:
下列不属于《围城》中的人物是()
与IgE与合,参与Ⅰ型变态反应的细胞是
下列选项中,专治下焦风湿,两足痛痹,湿痒拘挛的是
选定单元格并按Delete键即可删除该单元格中的()。
如果市场上短期国库券的利率为6%,通货膨胀率为2%,风险收益率为3%,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11,26,411,816,1621,()
Whichwordcanbestdescribethefreshme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