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对案件的不同处理需要使用判决、裁定和决定。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刑事诉讼原理,回答问题。 关于判决、裁定、决定的适用对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对案件的不同处理需要使用判决、裁定和决定。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刑事诉讼原理,回答问题。 关于判决、裁定、决定的适用对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dmin
2012-11-10
26
问题
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对案件的不同处理需要使用判决、裁定和决定。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刑事诉讼原理,回答问题。
关于判决、裁定、决定的适用对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判决不适用于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
B、裁定不适用于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
C、决定只适用于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
D、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只能用决定
答案
A,C
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95条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两类判决:第一类是有罪判决。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犯有罪行的,依法应当作出有罪判决。有罪判决包括认定有罪并判处适当刑罚的判决和认定有罪但免除刑罚的判决。第二类是无罪判决。包括对于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而作出的无罪判决和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而作出的“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两种。
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诉讼中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人民法院适用裁定处理的程序问题主要有:诉讼期限的延展;中止审理;维持原判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驳回起诉;核准死刑等。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实体问题主要针对执行中的诉讼,如减刑、假释等。
决定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诉讼过程中,为解决有关法律问题所作的一种处理。决定只适用于解决诉讼程序问题,不涉及实体问题。决定可以书面作出,也可以口头作出,法律效力相同。决定一经作出,立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上诉和抗诉的问题,但《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对于某些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和申诉。决定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解决申请回避问题;
(2)适用强制措施;
(3)延长侦查中羁押犯罪人的期间;
(4)延期审理。
根据上述分析,判决不适用于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而有些裁定适用于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决定只适用于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在某些情况下用决定,在某些情况下用裁定。选项AC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c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公安侦查人员舒某、刘某因在侦查一起盗窃案的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董某刑讯逼供,直接导致董某死亡,被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在侦查该案期间,发现舒某、刘某还曾对证人高某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于是决定对两案合并侦查。侦查终结后,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
张某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如果张某在执行期间被减为18年有期徒刑,后又再次被减为16年有期徒刑。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些犯罪?()人民法院对某甲作出的下列判决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除法律规定终局的行政复议外,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某人民法院受理一起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走私犯罪案件后,进行庭前审查工作,那么在决定要不要开庭审理时,下列哪些事项是应当考虑的?()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下列哪些情形除外:
在任某与杨某发生纠纷后,由于杨某火气大,一怒之下打伤了任某,县公安局依法对这起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理。任某与杨某的纠纷曾经经过法院的民事审判。县公安局对杨某作出了行政处罚,杨某不服,依法起诉。在审理过程中对于下列什么事实,法庭不能直接认定?
下列情形国家不给予国家赔偿的有哪些事项?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共同适用的基本原则和规定有哪些?
关于侵犯财产罪及相关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金融资本形成的途径主要有两个:________、________。 金融寡头在经济上的统治,主要是通过________来实现的。金融寡头在政治上的统治,主要是通过________的方式,采取“拉出来”“打进去”的方法来实现的。
A.低渗性缺水B.高渗性缺水C.等渗性缺水D.高血钾高热大量出汗引起
逮捕条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情形?(2011年卷二67题)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作用不包括()。
如果7月1日的小麦现货价格为800美分/蒲式耳,9月份小麦期货合约的价格为810美分/蒲式耳,11月份小麦期货合约的价格为830美分/蒲式耳,那么该小麦的基差为()美分/蒲式耳。
春秋战国之际,儒墨两家并称“显学”,在教育问题上,墨家不同于儒家的主张是()。
【材料一】削弱富农经济上的势力,与打击他们窃取土地革命果实的企图。……没收他们多余的农具与好的田地,分给他们坏的“劳动分地”。——1933年《苏区中央局关于查田运动的决议》【材
经验主义的奠基人是()
MarrypeoplegotoLouvreinParistoseeonlyonepainting.TheyignoreothersplendidworksbyLeonardothathungnearby.【71】B
Ascollegeseniorshurtleintothejobhunt,littlefibsontheresume--forexample,claimingadegreewhenthey’rethreecredi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