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2/1)

admin2021-01-02  31

问题 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2/1)

选项 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丁缩小解释
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
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具有杀伤性的)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
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各种解释方法的区分,重点考查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
(1)形式上区分:在于是否超过文义的最大范围、超出一般公众的预测可能性;
(2)务实的区分方法:解释结论与刑法字词之间的关系。是并列关系(两概念地位平等)则为类推解释;是包容关系(勉强可以包容进来)则为扩大解释。
A选项,盗窃罪的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64条法条字面表述为“公私财物”。
(1)一般的文义即为“别人的东西”;
(2)将其释为“他人的财物”,结论与一般文义相同,为平义解释(或当然解释)。
B选项,(1)“出售”一词的一般文义是“卖”(销售);
(2)故而将购买(“买”)解释进来,是将不同类的行为“买”解释到“卖”中,超出“出售”的最大文义,与“卖”是并列关系,属类推解释。
(3)此外,《刑法》第171条第1款规定的罪名为“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也就是说“购买”和“销售”两类并列行为互不包容的,购买后销售假币的行为,应定出售、购买假币罪。
C选项,《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1)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2)此司法解释属扩张解释,理由是:“凶器”一般指专门用来行凶的器械,即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此为“凶器”的一般文义。“凶器”的本质是对人具有杀伤性的器械,此为最大文义。将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具有杀伤性的器械解释到“凶器”中,解释结论超出了该词的一般文义,但未超出其最大文义,系包容关系,属扩张解释而非类推解释。
D选项,(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中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亦即,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卡,既包括可透支的银行卡,也包括不可透支的银行卡。
(2)此立法解释属扩张解释。其理由是:如以日常观念或1999年《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的“信用卡”[指可透支的银行卡(贷记卡)]作为其一般文义,作出前述解释,解释结论虽超出了一般文义,但并未超出最大的文义[指银行卡,即1996年《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现已失效)规定“信用卡”]的范围,应属扩张解释。在社会公众的一般观念中,“信用卡”一般指可透支的银行卡(贷记卡),也容认其包括不可透支的银行卡(借记卡),系包容关系,如此解释也不出乎民众的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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