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纯属虚构): 出口商甲与进口商乙订立买卖合同并提供样品,由乙开出以甲为抬头的信用证,又由甲与制造商丙订立与买卖契约内容完全相同的合同,厂商丙订货后自行包装交货,而甲因与乙、丙的合同内注明:“以制造厂检验为准”,同时甲与丙的合同内也订明如规格品

admin2010-12-22  36

问题 案例(纯属虚构):
   出口商甲与进口商乙订立买卖合同并提供样品,由乙开出以甲为抬头的信用证,又由甲与制造商丙订立与买卖契约内容完全相同的合同,厂商丙订货后自行包装交货,而甲因与乙、丙的合同内注明:“以制造厂检验为准”,同时甲与丙的合同内也订明如规格品质不符时负责调换或赔偿,因此没有另外送样检验及验货,现货物到达国外,进口商发现品质与规格皆不符合要求而提出索赔。
你认为甲是否应负完全赔偿责任,或将责任推给丙?

选项

答案本案虽规定以制造厂检验为最后标准,但如买方能证明厂商提交的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则制造商应负责。但本案中出口商甲与进口商乙订有买卖合同,同时出口商甲与制造商丙又订立买卖合同,这两个合同是独立存在的。因此出口商甲应向国外进口商乙负完全责任,不可将责任推卸给厂商。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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