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税务机关与其管辖的纳税人之间发生以下事项: (1)发现甲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填写项目不齐全,于是停止对甲公司供应发票。 (2)发现乙公司欠缴税款40万元,税务机关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查封了其一处有产权的不动产,准备以其拍卖所得抵缴税款。丙

admin2009-03-17  30

问题 某区税务机关与其管辖的纳税人之间发生以下事项:
   (1)发现甲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填写项目不齐全,于是停止对甲公司供应发票。
   (2)发现乙公司欠缴税款40万元,税务机关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查封了其一处有产权的不动产,准备以其拍卖所得抵缴税款。丙公司闻讯后,以该房产已经抵押给丙公司作为合同担保,并且依法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为由,对税务机关的查封行为提出异议。
   (3)发现丙公司欠缴税款30万元,税务机关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对该公司账簿资料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账户上确实无钱可付,但丙公司放弃了A企业应付的一笔早已到期的30万元货款。
   (4)丁公司为一家生产企业,申报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经税务机关核查,该企业发生10万元赞助支出、直接捐赠支出38万元,已作费用全额在税前扣除;转让一台设备,取得净收入40万元,未作账务处理。税务机关要求该企业作出相应的纳税调整,并限期缴纳税款。但该企业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缴纳,虽经税务机关一再催缴,至2009年7月仍拖欠税款。经税务机关了解,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上没有相当于应纳税款金额的存款。2009年10月,税务机关得知,该企业有一笔到期债权25万元,一直未予追偿。税务机关拟行使代位权,追偿该企业到期债权25万元,抵顶相当于应纳税款的部分。
   (已知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税务机关对甲公司停止供应发票的处理是否正确。
   (2)分析税务机关如何处理对乙公司征收税款与丙公司以房产抵押作为合同担保之间的关系。
   (3)分析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何种措施追缴丙公司欠缴的税款,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4)丁公司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应纳所得税税额为多少?如果丁公司不计收入,多列支出,属故意所为,按《征管法》规定属何种行为?
   (5)税务机关是否有权对丁公司行使代位权?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甲公司发票填写项目不齐全,属于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根据规定,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或没收非法所得款额在1000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自行决定。因此,税务机关对甲公司停止供应发票的处理不符合规定。 (2)此处必须分析是乙公司欠税在前,还是该房产设定抵押在前。如果乙公司欠缴的税款发生在丙公司以其房产设定抵押前,则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执行,税务机关有权查封乙公司的房产并以其拍卖所得抵缴税款;如果乙公司欠缴的税款发生在财产抵押后,则应保障债权人(丙公司)的合法权利,税务机关查封该房产的决定应予以撤销。 (3)由于丙公司放弃了一笔到期的债权,致使国家税收不能正常进行,税务机关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丙公司放弃A企业债权的行为,以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4)丁公司应纳税所得额=-20+10+38+40=68(万元),应纳所得税额=68×25%= 17(万元)。 丁公司故意不计收入,多列支出,按《征管法》规定属于偷税行为。 (5)税务机关有权对丁公司行使代位权。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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