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2年真题)2008年7月,某省会城市人大常委会第S次会议审议了该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该草案第N条规定,公交车乘客不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的,驾驶员、售票员有权劝导其让座;对于拒不让座者,可以拒绝其乘坐,市政主管部门
(2012年真题)2008年7月,某省会城市人大常委会第S次会议审议了该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该草案第N条规定,公交车乘客不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的,驾驶员、售票员有权劝导其让座;对于拒不让座者,可以拒绝其乘坐,市政主管部门
admin
2016-09-06
25
问题
(2012年真题)2008年7月,某省会城市人大常委会第S次会议审议了该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该草案第N条规定,公交车乘客不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的,驾驶员、售票员有权劝导其让座;对于拒不让座者,可以拒绝其乘坐,市政主管部门还可处以50元罚款。
在草案讨论过程中,甲认为该规定具有合理性,其根据可以从法与道德的联系中找到;乙认为该规定不具有合理性,其根据可以从法与道德的区别中找到。
请结合上述材料,从甲、乙观点中选择您较为认同的观点(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观点),并依据法与道德关系的理论进行分析。
选项
答案
第一种观点:认为甲的观点更加合理。 (1)法律与道德是相辅相成的。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和补充,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和评价标准;法律是传播道德、保障道德实施的有效手段。 (2)法律与道德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法律与道德是人类生存的两大支柱,人类社会和文明要求法律与道德并举并重,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只有法律与道德的互助共生,才能真正形成和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3)该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将主动让座的道德要求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赋予这种社会道德价值观念以法律强制力,能够有效地促使人们更自觉地主动让座,因此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种观点:认为乙的观点更具合理性。 (1)因为法与道德是有区别的,两者在产生方式、表现形式、实现方式、调整范围、评价标准、权利义务特点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 (2)虽然法律与道德存在相互渗透的关系,但由于二者存在上述诸多不同,即使在现代法治下,法律也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不能将所有的道德要求都转化为法律规定。 (3)该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将主动让座的道德要求法律化,混淆了法律与道德的界限,不一定能真正发挥法律促进道德实现的作用。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Sm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如果要逮捕的话,须()
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的划分依据()
小李的信件被其单位的保卫处扣留,并打开检查。小李知道后,找到保卫处理论。该保卫处领导振振有词地说:“最近单位出了几起案子,为了单位的安全和破案的需要,才对有关人员的信件进行检查。”请你结合宪法方面的有关知识,对此进行分析,说明此种做法是否正确。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关于男女平等的表述,正确的有()。
人身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其内容包括()。
下列关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区别的表述,正确的是()。
不同国家或地区具有共同历史传统和相似表现形式的法律制度的总称,称为()。
亚里十多德认为:“我们应该注意到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实现法治。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的良好的法律。”这段话指出了()。
根据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和罢免原则,选民和原选举单位有权对人大代表实行监督,对违法乱纪或者严重失职的人大代表,经过一定程序可以将其罢免。下列有关论述正确的为()。
法律制定的科学性原则包括()。
随机试题
患者,男,54岁。时值深秋,不幸受凉,恶寒无汗,头微痛,咳嗽痰稀,鼻塞咽干,苔白脉弦。治疗应选
建设工程风险识别的方法有( )。
某汽车生产线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负责编制了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过程中是以分部工程项目为对象进行编制的。编制完成后提交监理工程师。该设备基础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总承包方对设备基础进行了检验,其主要检验内容包括:基础质量合格证明
下列不属于电力变压器本体的防火防爆措施的是()。
享有优先认股权的股东可以有()的选择。
某数码相机生产企业生产的某一款相机单价为l600元/台,单位产品变动成本为l300元/台,固定成本分摊为6万元,计算得出的保本销售量为200台,假设预测计划期的销售量仅有180台。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以下问题。根据案例资料,将固定成本分摊额降低到(
WhichofthefollowingstatementsabouttheGrammarTranslationMethodisincorrect?
依照行政行为的分类,税务机关征税属于()。
()宴会厅()开房()经理室()行李室
Accordingtothefirstparagraph,noiseis______.Itisimpliedthatthesolutiontonoiseproblemmaybe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