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某公司员工,陈某是该公司老板,因工作原因,陈某对李某产生不满。之后某日,在该公司会议上,陈某当众辱骂李某。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当面赔礼道歉。本案中( )。 ①陈某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 ②陈某侵犯了李某的身份权 ③李某负有举证陈某侵权的责任

admin2020-10-21  48

问题 李某为某公司员工,陈某是该公司老板,因工作原因,陈某对李某产生不满。之后某日,在该公司会议上,陈某当众辱骂李某。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当面赔礼道歉。本案中(    )。
①陈某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
②陈某侵犯了李某的身份权
③李某负有举证陈某侵权的责任
④陈某需举证其没有辱骂李某

选项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①正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本案中,陈某当众辱骂李某,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②错误,身份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依一定行为或基于相互之间关系所发生的一种人身权利,如亲属权、配偶权等。身份权则是基于特定的身份而取得的。本案中陈某当众辱骂李某仅是侵犯了其名誉权,并未侵犯其身份权。③正确、④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所以侵犯名誉权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应由李某承担举证责任,而不是由陈某举证其没有辱骂李某。
故正确答案为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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