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根据《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根据《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
2022-05-13
36
问题
根据《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上市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除上市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外,由管理人履行原上市公司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B、上市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证券监管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会商机制
C、管理人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由上市公司承担责任
D、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前因违规担保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害的,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时应当根据其过错对控股股东的股权作相应减少调整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管理人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由上市公司承担责任,因此选项C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Nm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非上市公众公司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1年9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以每台30万元的价格购买20台货车。双方约定,甲公司应在乙公司交货后半年内付清全部货款,并以甲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某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10月12日,乙公司交付了20台货车,次日
甲在将一汇票背书转让给乙时,未将乙的姓名记载于被背书人栏内。乙发现后将自己的姓名填入被背书人栏内。下列关于乙填人自己姓名的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小明今年3岁,智力正常,但先天腿部残疾。下列关于小明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表述中,属于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情形有()。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5日受理了债权人提出的针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法院向A公司送达受理裁定,并要求其在15日内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有关资料。A公司以企业管理不善、材料保存不全为由拒绝。管理人在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时发现下述情况:(1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行纪合同,约定乙公司出面代甲公司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丙公司的限量花瓶,报酬为5000元。经过乙公司和丙公司的交涉,最终以9万元购买,但是产生2000元的额外开销。乙公司在送往甲公司途中,因包装存在疏忽,导致花瓶底部出现裂痕。根据合同法律制
订立所有权保留条款的买卖合同中,如果买受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将一张转账支票签章背书转让给乙,后乙又将该支票签章背书转让给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A.神经调节B.体液调节C.两者都是D.两者均否参与育龄期妇女月经周期的调节是
患儿,3岁。发作性瞪目直视,神志恍惚,喉间痰鸣,痰涎壅盛。发作后如常人。舌质暗,苔白腻,脉滑。其治法是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
统计工作所需经费是单独计算的,无列人财政预算之必要。()
教学策略主要有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策略、_________的教学策略和个别化教学策略。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106-110题。某公司对新年联欢会的节目进行初选,组织三个部门的员工对六个节目进行投票(喜欢哪个节目就投那个节目的票)。其中甲为古筝弹奏表演,乙为健美操表演,丙为京剧表演,丁为小品表演,戊为小合唱表演,己为街舞表演。京剧
雾霾当然不是一天形成的,雾霾也绝不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过程的“独生子”——伦敦、洛杉矶等城市也都曾在茫茫迷雾中忧伤,甚至哭泣。当然,存在未必合理,别人的弯路,我们要尽量避免,或者缩短。但这绝不应成为“慢治”的托词,也不应只是由政府唱“独角戏”。事实上,治理
2017年第一季度,某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61.7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9%,高于上年同期0.2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该省种植业增加值119.2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2%。其中蔬菜种植面积358.80万亩,比上年同期增加18.23万亩,
Whatanimalsswimfrombirth?Allmammalsexeptmanand______.
A、Theyonlyhaveeffectonrealpatients.B、Theyaremoreorlesseffectiveformostpeople.C、Theyarethebestmethodseverf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