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选项中,构成不当得利之债的有( )(2014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26题)
下列选项中,构成不当得利之债的有( )(2014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26题)
admin
2018-07-30
28
问题
下列选项中,构成不当得利之债的有( )(2014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26题)
选项
A、甲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机器因故障多吐出500元
B、甲所订报纸被送报员放入邻居乙的报箱,乙取而弃之
C、甲订购乙公司商品并已付款,在乙公司送货上门时甲妻不知情再次付款
D、甲被乙撞伤,乙支付甲医疗费,同时甲获得了保险公司给付的意外伤害保险金
答案
A,B,C
解析
ABC项均构成不当得利,D项中乙支付医疗费是基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是基于其与甲之间的保险合同,甲获益均有合法根据,不是不当得利。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K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因有事要长时间外出,临行前几天与乙约定,将甲未婚妻赠与其的一块价值2万元的名贵手表交由乙保管,回来后请乙吃饭。3日后甲外出,同时将表交至乙处。2个月后,因乙急需用钱,便以2.5万元的价格将手表卖给丙,丙并不知道手表非乙所有。在丙付款后,乙将手表交付给丙。
甲系初中二年级学生,某一天校外人员乙闯入学校将甲打伤,如果学校未尽管理职责的,则学校应当承担的责任属于()。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构成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不包括()。
《侵权责任法》第11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
下列有关法人的表述,正确的有()。
甲和乙结婚后因无房居住,于2003年8月1日以个人名义向丙借款10万元购房,约定4年后归还,未约定是否计算利息。后甲外出打工与人同居。2006年4月9日,法院判决甲、乙离婚,家庭财产全部归乙。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甲电力公司管理的一台变压器位于路旁10米处,为了防止他人接近,电力公司建造围墙将变压器围起,仅留一道小门供检修人员出入,但并不锁门,平常有守门员乙看守。某日,乙不在,顽童丙(8岁)出于好奇走入围墙内玩耍,结果被电流击伤,经抢救后双臂截肢。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
下列选项中,属于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民事主体有()。
甲给乙5万元请乙“教训”丙一顿,乙给丁2万元让丁打丙,并带丁辨认了丙。之后,甲感到害怕,又打电话给乙说不打了,并说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只需乙退回2.5万元。乙当即说“听你的”,一但未向丁转达。丁还是带人将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属于()。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
随机试题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私募股权投资最早在()地区产生并得到发展。
关于小脑出血,正确的是
男性,32岁,2年来大便不规则伴粘液血丝。半年来右上腹闷痛不适,大便稀薄不成形,2次/日。一个月来苍白,疲倦乏力,头晕、消瘦。三天来腹痛加剧伴发热至39~39.5℃,无咳嗽。Hb80g/L,WBC21×109/L,N0.80,L0.14,E0.
小儿肺炎合并心力衰竭是由于肺动脉高压和哪种病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药品出、入库要严格执行能做到分类定位、整齐存放,并具备冷藏、避光、防潮、防风、防鼠等仓储条件的是
动用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对期货投资者的保证金损失进行补偿后,()依法获得相应的受偿权,可以依法参与期货公司清算。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限越长,转股权价值就越大,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值越高。( )
出入库频率高的商品要尽量靠近出口,减少作业量。
Hostelbuildingsvaryfromcottagetocastle.Mosthavebeenadaptedtohostelusethoughsomehavebeenspeciallybuiltfor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