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2009年3月,中天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财政局在对其进行会计检查时,发现中天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发生下列事项: ①2008年3月,公司董事长胡某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问题。根据公司经理的

admin2013-06-10  25

问题 中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2009年3月,中天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财政局在对其进行会计检查时,发现中天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发生下列事项:
   ①2008年3月,公司董事长胡某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问题。根据公司经理的提名,会议决定增设1名副经理主管财会工作,现任总会计师配合其工作。
   ②2008年5月,公司会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申请休产假。因会计科科长出差在外,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指定出纳员王某兼管会计张某的工作,并指示出纳员王某与会计张某办理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③2008年6月,公司出纳王某通过同学关系,收回A公司欠款3万元。该欠款属于坏账,已被注销。公司董事长胡某指示出纳王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以备业务招待用。
   ④2008年8月,会计科科长退休。经总经理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李某为会计科科长。
   ⑤2008年12月,针对公司产品滞销、年度经营亏损已成定局的情况,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科长李某、会计张某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确保“实现”年初定下的盈利1000万元的目标。会计科有关人员遵照办理。
   ⑥2008年12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科长签名并盖章后报出,公司董事长胡某因出差在外,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科长李某、会计张某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使公司由亏损变为盈利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选项

答案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科长李某、会计张某在会计报表上做“技术处理”、使公司由亏损变为盈利的行为属于授意、指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根据《会计法》规定,对于授意、指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董事长胡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对于中天公司和会计科科长李某、会计张某编制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对中天公司处以5000元到100000元的罚款。对会计科科长李某、会计张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处以3000元到50000元的罚款,并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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