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重点说明的事项有( )。

admin2009-07-15  48

问题 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重点说明的事项有(    )。

选项 A、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情况
B、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
C、国家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
D、重大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的说明

答案A,B,C,D

解析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重点说明下列事项:(1)反映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2)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3)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情况;(4)国家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5)重大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的说明等;(6)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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