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计算机
使用VC6打开考生文件夹下的源程序文件modi1.cpp,该程序运行时有错误,请改正程序中的错误,使得程序输出: 10 TestClass1 注意:不要改动main函数,不能增行或删行,也不能更改程序的结构,错误的语句在 //***
使用VC6打开考生文件夹下的源程序文件modi1.cpp,该程序运行时有错误,请改正程序中的错误,使得程序输出: 10 TestClass1 注意:不要改动main函数,不能增行或删行,也不能更改程序的结构,错误的语句在 //***
admin
2020-07-23
38
问题
使用VC6打开考生文件夹下的源程序文件modi1.cpp,该程序运行时有错误,请改正程序中的错误,使得程序输出:
10
TestClass1
注意:不要改动main函数,不能增行或删行,也不能更改程序的结构,错误的语句在
//********error********的下面。
#include
Class TestClass1
{
public:
TestClass1(){
},
//********error********
private:
virtual~TestClass1()
{
using namespace std;
cout<<"TestClass1"<
};
};
class TestClass2:public TestClass1
{
publi c:
//********error
explicit TestClass2(int i)
{
m i=i ;
);
TestClass2&operator()(int i)
{
this->m i=i:
}
void print()
{
//********error
cout<
}
private:
int m i;
};
void fun(TestClass2 C1)
{
C1.print();
}
int main()
{
fun(10);
return 0 ;
}
选项
答案
(1)删除“private:”语句 (2)TestClass2(int i) (3)std::cout<
解析
(1)第1个标识下的“virtual~TestClass1()”语句是TestClass1()析构函数,不是私有函数,所以删除“pfivate:”。
(2)“explicit TestClass2(int i)”构造函数语句中的“explicit”是禁止隐式转换。程序中无法实现对类TestClass2的直接使用,所以这里应该将其删除。即“TestClass2(int i)”。
(3)第3个标识下实现,fun函数中m i的标准输出,即在屏幕上输出10。在程序中用到C++标准库时,要使用std标准命名空间进行限定。cout为标准库函数,所以要声明cout是在命名空间std中定义的流对象,即“std::cout<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6l0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二级C题库NCRE全国计算机二级分类
0
二级C
NCRE全国计算机二级
相关试题推荐
有如下类定义:classMyClass{intvalue;public:MyClass(intn):value(n){}intgetValue()const{returnvalue;}};则类MyClass的构造函数的
软件生命周期是指( )。
有如下程序:#includeusingnamespacestd;intfun1(intx){return++x;}intfun2(int&x){re
有如下类定义:classPerson{public:Person(strings):name(s){}protected:stringname;
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
将E-R图转换为关系模式时,实体和联系都可以表示为( )。
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
下列选项中,与实现运行时多态性无关的概念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面向对象设计方法主要特征的是( )。
下面不属于软件需求分析阶段主要工作的是
随机试题
企业在初创期最好保持某种________的“神秘感”,经营企业好比是“在刀尖上跳舞”,成败充满了________。因此,保持“神秘感”,就不会被过度关注,这样的状态对初创企业是有利的。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多数单个毛囊及其所附属皮脂腺的急性化脓性感染、反复发作B.多数相邻毛囊和皮质腺的化脓性炎症C.皮下疏松结缔组织中的急性弥漫性化脓性炎症D.炎症过程中坏死组织被蛋白溶解酶所溶解液化、形成脓液E.链球菌致皮肤和黏膜中表浅网状淋巴管的急性炎症
HIV感染的确证实验是
5岁患儿,自幼青紫,有蹲踞现象,胸片示肺血少。最可能的诊断为
下列关于监事会的合规责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历史反复昭示我们,向海而兴,背海而衰,是一条_______的铁律。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必须_______地走向海洋、经略海洋,坚定不移地走以海富国、以海强国的和平发展之路。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巨细胞B.R-S细胞C.无上皮衬里D.釉质E.黏液细胞黏液表皮样癌有()。
关于受贿相关犯罪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Inwhatwaysareelephantslikethehumanbeings?Whathappenstoamaleelephantwhenitgrowsu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