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单项选择第16题)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行为认定为( )。

admin2013-10-23  30

问题 (2008年单项选择第16题)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行为认定为(     )。

选项 A、无效
B、一般为无效,但是经管理人同意的除外
C、可由其他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D、可由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答案A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申请被受理后,债务人进行个别清偿行为的效力问题。根据我国《破产法》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由此,本题的正确A另外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的个别清偿行为,根据《破产法》的规定,该清偿非为无效,而是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见《破产法》第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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