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0年真题)甲将一栋楼房出租给乙,租期3年。1年后,甲向丙借款100万元,期限为1年,以该楼房作为抵押物并办妥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借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该栋楼房以实现抵押权,并主张优先购买权。乙得知后也主张优先购买权。经
(2010年真题)甲将一栋楼房出租给乙,租期3年。1年后,甲向丙借款100万元,期限为1年,以该楼房作为抵押物并办妥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借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该栋楼房以实现抵押权,并主张优先购买权。乙得知后也主张优先购买权。经
admin
2018-05-10
29
问题
(2010年真题)甲将一栋楼房出租给乙,租期3年。1年后,甲向丙借款100万元,期限为1年,以该楼房作为抵押物并办妥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借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该栋楼房以实现抵押权,并主张优先购买权。乙得知后也主张优先购买权。经评估,该栋楼房价值200万元。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丙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请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甲向丙借款100万元,期限为1年,以该楼房作为抵押物并办妥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可见丙享有抵押权,而抵押权在本质上是对抵押物在特定条件下的优先受偿权,而不是优先购买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3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因家中停电而点燃蜡烛时,意识到蜡烛没有放稳,有可能倾倒引起火灾,但想到如果就此引起火灾,反而可以获得高额的保险赔偿,于是外出吃饭,后来果然引起火灾,并将邻居家的房屋烧毁。甲以失火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获得赔偿。对于此案,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1993年2月,陈某、唐某先后在广东省汕头市注册成立了汕头市甲公司、汕头市乙公司,与香港丁船务有限公司相互勾结,买通部分监管码头的武警、海关官员,大肆进行走私食品、汽车、通讯器材、不锈钢板等犯罪活动。陈某参与走私108次,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5亿多元;唐某参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如何理解本条中“追认”的含义?追认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本条规定的是何种制度?该制度的效力和适用条件如何?
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期间推定为6个月的情形包括()。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各类用益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某甲在国家机关任职,某乙有求于他的职务行为,给某甲送去5万元的好处费。某甲答应给某乙办事,但因故未成。于是某乙要求某甲退还好处费,某甲拒不退还,并威胁某乙如果再来要钱就告某乙行贿。某甲的行为构成()。
案情:甲和乙均缺钱。乙得知甲的情妇丙家是信用社代办点,配有保险柜,认为肯定有钱,便提议去丙家借钱,并说:“如果她不借,也许我们可以偷或者抢她的钱。”甲说:“别瞎整!”乙未再吭声。某晚,甲、乙一起开车前往丙家。乙在车上等,甲进屋向丙借钱,丙说:“家里没钱。”
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因夫或妻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
随机试题
Forapersonwithreadinghabits,aprintedpagecontainsnotonlywords______ideas,thoughtsandfeelings.
心脏的自律性来源于
为了保证注射用水的质量,一般要求可在无菌条件下保存多长时间?()
建筑基坑支护采用地下连续墙,墙体厚度为B,墙顶设置混凝土冠梁,冠梁的宽度为(),其高度为()。
在计算速动比率时,要把存货从流动资产中提出的主要原因是( )。
房地产市场是()。
简述营养学的基本概念。
决策支持系统DSS是
Therewere______forSaturday’smovie.
A、Itisbeautiful.B、Itischeap.C、Thewomanlikesitverymuch.D、Itisofhighquality.B此题属于对细节的考查。题目询问女士为什么买了那张床。要注意女士说的“T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