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包工程发生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9-03-19  25

问题 关于分包工程发生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建设单位只能向给其造成损失的分包单位主张权利
B、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无合同关系,无权向分包单位主张权利
C、总承包单位承担的责任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分包单位追偿
D、分包单位只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连带责任。《建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虽然和分包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但是当分包工程发生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时,建设单位既可以根据总承包合同向总承包单位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分包单位不得拒绝。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应当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或者各自过错大小确定;一方向建设单位承担的责任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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