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2015年8月,某市小学二年级在学校的倡议及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成立了一个“学雷锋活动小组”,有成员16人,均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某星期天,该小组组织全体成员去一“孤寡老人”家做好事。事前未告知班主任及学校。但在打扫卫生中,女学生小娟在擦洗

admin2017-02-17  32

问题 【案例一】2015年8月,某市小学二年级在学校的倡议及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成立了一个“学雷锋活动小组”,有成员16人,均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某星期天,该小组组织全体成员去一“孤寡老人”家做好事。事前未告知班主任及学校。但在打扫卫生中,女学生小娟在擦洗房间的玻璃时,失足从椅子上摔下来,造成左脚骨折。事后,小娟的父母要求学校赔偿部分医药费。但学校认为小娟摔伤是她自己不小心所致,与学校无关。
小娟摔伤应该由(    )来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 A、学校班主任承担
B、小娟家长承担
C、孤寡老人承担
D、学校和家长共同承担

答案D

解析 “学雷锋活动小组”的活动是学校倡议、班主任指导下的校外教育教学活动,事发当天没有老师参与,学校缺乏必须的教育管理行为,学校没有进行必须的安全意识的教育和校外集体活动的管理.应该负相应责任。小娟不小心摔伤,小娟的监护人是其父母,也应该负有一部分责任。所以小娟摔伤应该由学校和家长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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