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家施工单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组或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关于此联合体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4-03-03  24

问题 甲、乙、丙、丁四家施工单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组或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关于此联合体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联合体内部的共同投标协议与招标人无关,不必交予招标人
B、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联合体任何成员均有权以对债务分担比例有约定为由拒绝履行全部债务
D、联合体成员之一清偿全部债务后,联合体不能免除履行义务
E、联合体某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有效

答案A,C,D,E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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