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通过签订商标普通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童声”,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儿童服装。合同约定发现侵权行为后乙公司可以其名义起诉。后乙公司发现个体户萧某销售假冒“童声”商标的儿童服装.萧某不能举证证明该批服装的合法来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

admin2014-12-09  25

问题 甲公司通过签订商标普通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童声”,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儿童服装。合同约定发现侵权行为后乙公司可以其名义起诉。后乙公司发现个体户萧某销售假冒“童声”商标的儿童服装.萧某不能举证证明该批服装的合法来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第64题)

选项 A、乙公司必须在“童声”儿童服装上标明乙公司的名称和产地
B、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备案后生效
C、乙公司不能以其名义起诉.因为诉权不得约定转移
D、萧某应当承担停止销售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答案A,D

解析 ①《商标法》第43条第2款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故A选项正确。②《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B选项错误。③根据《商标法》第60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启动商标侵权案件。根据《商标纠纷案件解释》第4条,《商标法》第60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乙公司作为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若有甲公司的明确授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起诉。故C选项错误。④根据《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同时,《商标法》第64条第2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萧某销售侵权产品,但不能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故不能享有善意销售者的豁免,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责任。故D选项正确。⑤题外话:《商标法》的一个全新规定。《商标法》第64条第1款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3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3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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