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经某市采砂许可证的法定发放机关地质矿产局批准取得了为期5年的采砂许可证,并经某区水电局等部门批准,在区江河管理站划定的区域内采砂。后因缴纳管理费问题与水电局发生纠纷。随后,该水电局越权向乙厂颁发了采砂许可证,准予乙厂在甲厂已被划定的区域内采砂。下列说法

admin2019-11-15  26

问题 甲厂经某市采砂许可证的法定发放机关地质矿产局批准取得了为期5年的采砂许可证,并经某区水电局等部门批准,在区江河管理站划定的区域内采砂。后因缴纳管理费问题与水电局发生纠纷。随后,该水电局越权向乙厂颁发了采砂许可证,准予乙厂在甲厂已被划定的区域内采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根据甲厂的申请,某市地质矿产局可以撤销水电局发给乙厂的采砂许可证
B、水电局应当撤销给乙厂发放的采砂许可证
C、若乙厂的采砂许可证被撤销,发放许可证的水电局应承担乙厂相应的经济损失
D、甲厂可以要求水电局赔偿因向乙厂颁发许可证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
E、乙厂的行政许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答案A,C,D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本题中,该水电局越权向乙厂颁发了采砂许可证,准予乙厂在甲厂已被划定的区域内采砂的行为属于第2项“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甲厂申请后,可以撤销对乙厂的行政许可,A项正确。乙厂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E项错误。B项中应为“可以”,而非“应当”,B项错误。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因此,若乙厂的采砂许可证被撤销,水电局应承担甲厂和乙厂相应的经济损失,C项和D项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C项和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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