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8日,张某看到某公司的招聘启事后,于1月10日到某公司应聘。1月11日双方就试用期、劳动待遇、在职培训、违约金等事项进行协商后,达成了口头协议。张某于1月15日正式上班,2月28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 如果张某和某公司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

admin2014-04-30  20

问题 2008年1月8日,张某看到某公司的招聘启事后,于1月10日到某公司应聘。1月11日双方就试用期、劳动待遇、在职培训、违约金等事项进行协商后,达成了口头协议。张某于1月15日正式上班,2月28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
如果张某和某公司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张某在试用期依法不得超过(        )。

选项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答案 B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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