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admin
2015-09-21
42
问题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请回答下列问题:
入户盗窃中的“入户”的含义是什么?
选项
答案
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行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p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所附条件违背法律规定的,应当()。
甲素知乙家有钱,且每天白天只有一老妇看家,遂起抢劫意念。为使抢劫顺利,甲首先到当地武装部的弹药库内盗窃军用手枪1支,子弹10发。一切准备就绪后,将枪弹藏于身上,来到乙家。时逢老妇偶然外出,甲撬门入室,发现室内无人,于是窃得现金及其他财物价值一万余元。正准备
简述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孙长江于2000年9月6日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其内容为:个人所有的房屋1套(价值20万元)由其妹妹孙长虹继承;个人存款20万元中的10万元由其弟弟孙长河继承,另外10万元给其女友常姗姗。2001年12月8日,孙长江又立自书遗嘱一份,改变了原公证遗嘱的内容,
债的免除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甲、乙二人合谋抢夺财物。一日,甲向一坐在汽车内的妇女假装问路,乙乘该妇女不备,拉开车门,从其手中抢过提包就跑。甲也随即与乙一同逃跑,当场被群众抓获。群众从甲、乙二人身上各搜出一把匕首。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
依据《婚姻法》,有下列情形调解无效,应判决准予离婚的是()。
随机试题
上盘相对下降,下盘相对上升的断层是()。[2014年真题]
()属于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范畴。
增长型基金主要投资于能产生稳定股利收入的股票。()
某市居民企业2013年度发生以下经营业务;(1)承担建筑安装劳务,取得建筑收入800万元、装修收入308万元,发生建筑安装劳务的直接成本、费用(不含职工工资和三项经费)552.4万元;(2)企业拥有房产原值355万元,1月1日将原值65万元的房屋出租,
某企业2017年度发生以下业务:以银行存款购买将于2个月内到期的国债800万元,偿还应付账款200万元,支付生产人员工资150万元,购买固定资产3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16年度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的金额为(
下列表述符合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规定的是()。
A公司2016年1月10日向B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并确认收入实现,2016年2月20日,B公司因产品质量原因将上述商品退回。A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6年4月30日。A公司对此项退货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不适用()。
Mr.Glenisamillionaire.Fiveyearsago,afterreturningfromabroadtohismotherland,he【C1】__________hissmallcompany.Spe
动力定型说
计算积分x2y2dxdy,其中D是由直线y=2,y=0,x=—2及曲线x=所围成的区域.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