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政府大力兴办乡镇企业,2002年 3月8日农民王某等5人经批准在大田村一幅耕地上开办一饲料加厂,由于资金问题,加工厂直至2003年4月才开工建设,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2008-06-12  23

问题 某乡政府大力兴办乡镇企业,2002年 3月8日农民王某等5人经批准在大田村一幅耕地上开办一饲料加厂,由于资金问题,加工厂直至2003年4月才开工建设,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2003年4月以前,该幅耕地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恢复耕种   
B、王某等人应当缴纳闲置费   
C、应由县级以上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   
D、收回后,应交由大田村恢复耕种

答案A,B

解析 《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根据该款规定,闲置、荒芜耕地的,其法律后果分为三个层次,即1年内不用、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和连续2年未使用。本题中,王某等人闲置该幅耕地达1年以上,所以其法律后果包括1年内不用的恢复耕种和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缴纳闲置费,即A、B选项正确。至于C、D选项是连续2年未使用的法律后果,所以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oS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