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枫林湖水利改造工程是一项由国家投资的大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按照法律规定以招标方式确定建设施工单位。共有四家建筑企业春乡公司、夏乡公司、秋乡公司和冬乡公司投标竞争,关于这次招投标竞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枫林湖水利改造工程是一项由国家投资的大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按照法律规定以招标方式确定建设施工单位。共有四家建筑企业春乡公司、夏乡公司、秋乡公司和冬乡公司投标竞争,关于这次招投标竞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dmin
2009-01-19
35
问题
枫林湖水利改造工程是一项由国家投资的大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按照法律规定以招标方式确定建设施工单位。共有四家建筑企业春乡公司、夏乡公司、秋乡公司和冬乡公司投标竞争,关于这次招投标竞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春乡公司与夏乡公司实力都不强,遂决定联合投标,投标单位的资质按照两个公司的平均水平确定,一旦中标,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B、秋乡公司准备将该项目中的非主体部分进行分包,无须在投标文件中写明,但是必须在中标后正式签订的合同中写明
C、冬乡公司最终中标,经过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中的部分工程转让给秋乡公司
D、冬乡公司中标后,根据合同的约定,将工程非关键部分交给春乡公司完成,并对该部分工程与春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8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n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1年1月20日甲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王某作为发起人持有公司2%的股份,2012年7月1日刘某和关某各受让甲公司3‰的股份,2013年12月5日张某购入甲公司4‰的股份。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2年2月1日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2012年2月5日交货
下列关于执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张某茌购买电饭煲时,阅读了其包装上的性能说明,感觉不错,遂买下。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引起争议。该电饭煲的包装可以作为下列哪些种类的证据被法院采纳?()
添附作为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法,它是附合、混同、加工的总称。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添附财产的归属,一般应属于谁()。
某股份有限公司拟成立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担任该公司的监事?()
根据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人民法院调解民事纠纷,下列哪些做法是合法的:()
甲乙等六位股东各出资30万元于2004年2月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五年来公司效益一直不错,但为了扩大再生产一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2009年股东会上,乙提议进行利润分配,但股东会仍然作出不分配利润的决议。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10年试卷三第71题)
张某与李某因买卖合同纠纷,经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李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两年后,市检察院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某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于是决定提出抗诉。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
我国法院在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时,发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冲突法的规定应当依某外国法律予以确定,而该外国是个多法域国家,则应当首先考虑以()为准据法。
随机试题
Theprintersalsobegantomakethebookssmaller,(sothattheycouldbehandledmoreeasily).
以下选项中,不属于硝酸甘油的作用的是()。
建设工程项目是指为完成依法立项的()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
各级风景名胜区规划都应包括以下()内容。
背景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0000m2;地下2层,地上25层,筏板基础,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建设单位依法选择了工程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了设计、监理、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过程中,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节能检查发现部分材
资料一:沃尔玛公司由美国零售业的传奇人物山姆·沃尔顿先生于1962年在阿肯色州成立。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沃尔玛公司已经成为美国最大的私人雇主和世界上最大的连锁零售商。目前,沃尔玛在全球开设了7800多家商场,员工总数200多万人,分布在全球16
下列不属于体育教学原则的一项是()。
Doyouwakeupeverydayfeelingtootired,orevenupset?Ifso,thenanewalarmclockcouldbejustforyou.Theclock,c
下列有关类继承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Wewillsee____thechildrenareproperlyeducat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