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下列选项符合《宪法》规定的是( )。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下列选项符合《宪法》规定的是( )。
admin
2013-10-10
26
问题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下列选项符合《宪法》规定的是( )。
选项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修改宪法
B、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C、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D、《宪法》专章规定了宪法的修改程序
答案
B
解析
《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修改宪法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故选项A错误。该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据此,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我国《宪法》并没有专章规定宪法的修改程序,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n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地方公务员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地方公务员
相关试题推荐
资本主义法不同于以往私有制的法的特征主要有()。
下列社会关系中,不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是()。
孙某是某市税务局的工作人员,2008年12月28日,孙某趁同事王某下班之机,偷偷将王某保管的30万元公款取出并暂时放在单位的储物柜中,后被人发现。对于孙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命令有错误,应当()。
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可以将公司类型划分为()。
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下列具体行为中不属于立法活动范畴的是()。
下列关于我国宪法的监督保障制度,表述错误的是()。
必须承认,布什的欧洲之行基本修复了过去四年风雨飘摇的美欧关系。然而,人们对于目前的美欧关系究竞处于何种状态,依然难以把握。原因在于,美欧对于国际关系的认识基础并没有得到根本修补;欧洲继续强调稳定优先于民主,外交优先于武力威胁,布什赞扬欧洲为伊朗无核化付出的
“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这一命题表明()。
随机试题
Whatproductdotheysell?
Oneofthewell-knownofAmericanwritersisSamuelClemens,whosepennameisMarkTwain.Bornin1835,TwaingrewupintheMi
下列属于Ⅳ型超敏反应的有
蝼蛄具有较强的__________作用,并有通利大便之功。多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小便不利之实证。
患者,女,34岁。32周妊娠,宫高、腹围均大于同期孕妇,行走不便,近日自感呼吸困难,不能平卧,B超示羊水指数为20cm。关于此孕妇,不正确的是
反映客户主观上对风险的态度的概念是()。
按不同的购买者或不同的市场规定不同的价格是()。
农村义务教育小学实行学生营养餐项目,但由于乡中心小学设备不足、人手不够等,以低于采购标准采买了牛奶和饼干,家长们把此事反映到网上,引发网民热烈跟帖。作为乡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领导把此事交给你,你怎么办?
TASKTWO-SOLUTIONSForquestions18—22,matchtheextractswiththesolutions,listedA—H.Foreachextract,choosethe
A、Thetreewasbroken.B、Alltheleavesfelldown.C、Oneofthebranchesfelldown.D、Thetreewascutdown.C原文中提到大树的一根最大的枝桠在夜间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