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张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然后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0元)拿走。张某的行为构成( )。
张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然后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0元)拿走。张某的行为构成( )。
admin
2016-06-27
24
问题
张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然后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0元)拿走。张某的行为构成( )。
选项
A、诈骗罪
B、盗窃罪
C、抢劫罪
D、侵占罪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的认定。《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包括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等都属于抢劫罪的“其他方法”,本题中,张某用酒将高某灌醉,非法占有高某5000元的行为,显然属于以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行为,构成抢劫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mI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题库公安招警分类
0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
公安招警
相关试题推荐
2014年1月,王某拒不配合执勤民警李某对其进行身份核查,对李某辱骂、推搡、殴打,造成李某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佩戴的眼镜也被摔坏。王某称,事发前,执勤民警要求检查其身份证,随后其与民警发生冲突。王某承认,被民警带去警务室的过程中,她用右手打了民警的
警告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作出的谴责和告诫。
下表为甲、乙两城市巡警的部署情况,16时至次日12时通常为犯罪高发时间。根据上表信息,下列说法最恰当的是()。
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中,当有个别人员徒手冲击封锁线时,民警恰当的处置方法是()。
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辖区校车进行月度检查,确保校车运行安全。检查中,民警严格按照查验标准,摸底排查校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校车临行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仔细核对车辆、驾驶人信息,以及对校车外观标识、安全带、刹车、灯光、安全手锤、灭火器、轮胎、行驶记录仪等项目进
把劳动教养人员改造成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是劳动教养工作的最终目标和根本宗旨。()
警察的本质是相同的,都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张某是某一公安机关的法医,在一起刑事案件的法庭审判过程中,张某被法院聘请担任了该案件的鉴定人。但本案的被告人却对张某提出了回避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有权对张某是否回避作出决定的是()。
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是()。
( )方法适用范围较广,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常见的制裁方法。
随机试题
编译方式
术后3~6天的发热,最常见的原因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会计部门规章的是()。
根据以下信息回答下列各题。某投资者在第一年年初购买了1000份共同基金。第一年年初共同基金的价值为40元/份,第一年年末为48元/份,第二年年末为56元/份,投资者在第一年、第二年年末获得当期收益均为5元/份。投资者在第一年年末追加投资,又购买了1000份
下列各类索赔中,属于按合同依据分类的有()。[2007年真题]
公文的特点是()。
飞机在机场开始滑行着陆,在着陆时刻已失去垂直速度,水平速度为v0(m/s),飞机与地面的摩擦系数为μ,且飞机运动时所受空气的阻力与速度的平方成正比,在水平方向的比例系数为kx(kg.s2/m2),在垂直方向的比例系数为ky(kg.s2/m2).设飞机的质量
下列给定程序中函数fun的功能是:计算n!。例如,给n输入5,则输出120.000000。请改正程序中的错误,使它能得出正确的结果。注意:不要改动main函数,不得增行或删行,也不得更改程序的结构!试题程序:#include#i
软件按功能可以分为应用软件、系统软件和支撑软件(或工具软件),下面属于应用软件的是()。
DumbandDumber,oneofthemodernclassicsofAmericancomedy,tellsthestoryofanaffableidiot,LloydChristmas,whofall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