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张某、李某、王某三人为邻居,王某家养一小狗。一日,王某不在家,小狗被关在门外。张某家6岁孩子小宝见到小狗后,有些害怕,于是贴着墙走,谁知小狗还是上前将小宝咬伤。恰逢李某路过,见小宝被咬伤,敲张家门,张家亦没人,于是,李某带小宝去医院打针。临走时,李某
案情:张某、李某、王某三人为邻居,王某家养一小狗。一日,王某不在家,小狗被关在门外。张某家6岁孩子小宝见到小狗后,有些害怕,于是贴着墙走,谁知小狗还是上前将小宝咬伤。恰逢李某路过,见小宝被咬伤,敲张家门,张家亦没人,于是,李某带小宝去医院打针。临走时,李某
admin
2008-12-16
16
问题
案情:张某、李某、王某三人为邻居,王某家养一小狗。一日,王某不在家,小狗被关在门外。张某家6岁孩子小宝见到小狗后,有些害怕,于是贴着墙走,谁知小狗还是上前将小宝咬伤。恰逢李某路过,见小宝被咬伤,敲张家门,张家亦没人,于是,李某带小宝去医院打针。临走时,李某怕小狗再次伤人,于是将小狗一起带走。途中,小狗挣脱狗链逃跑,李某将小宝放在路边,跑过去追小狗,结果还是没有追上,回来找小宝时,发现小宝被路过的自行车刮倒,手臂擦伤。李某带小宝到医院,打狂犬疫苗花费150元,治疗擦伤花费100元。
问题:
选项
答案
小狗将小宝咬伤的责任应由王某来负。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小宝被咬伤一事中,小宝不存在过失,应由小狗的饲养人王某承担责任。
解析
我国民法在侵权责任上以过错责任为原则,对于特殊侵权责任承担由法律条文另行加以规定。本题涉及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声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王某对自家饲养小狗管理不善,造成小宝被咬伤,因此,应由饲养人王某承担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g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是某机械公司的退休职工。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当由()缴纳。
某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如果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后仍未实现再就业,他应()。
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包括演绎推理的方法、归纳推理的方法和辩证推理的方法。在下列何种情况下需要采用辩证推理的方法?()
以下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船舶公司对电视机外包装破损的损失()如果甲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张某与李某素不相识,李某发现张某身后桌子上的手表很贵,遂起占有之心于是趁张某不注意,公然将其拿走,张某发现后立即追赶,张某抓住李某后,李某将张某用力推倒,致使张某脑溢血突发倒地身亡李某的行为构成()
张某与李某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产生张某与李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的事实在法学上被称作什么?()
乙扬言要杀害甲,甲在受到人身威胁的情况下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未采取任何措施。三天后,甲得知乙因涉嫌抢劫已被刑事拘留。甲遂以派出所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派出所确未履行法定职责。下列选项正
某酒店承包人甲某(男,1982年12月生)意图绑架某县个体户吴某之子吴乙(6岁),并对吴乙的活动规律进行了跟踪了解。2003年1月10日上午,甲某跟本酒店的服务员乙某(女,1985年9月生)说:有人欠债不还,咱们去把他孩子带来扣押,逼其还债。乙某同意。当
2004年10月9日,叶某、沈某相约到餐馆白吃一顿,再骗点钱。席间,沈某将准备好的苍蝇放到饭中,叶某张嘴大叫(系伪装),店主见苍蝇连声致歉,沈某遂要求对方付钱赔偿精神损害,二人共得500元。后查二人以同样手法共获取财物8000余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女,40岁,患者因血尿、蛋白尿、管型尿,经治疗无明显好转。4年后,因尿毒症死亡。尸体解剖发现两肾对称性萎缩,表面呈细颗粒状。组织学检查,大量肾小球纤维化,并呈现均匀红染、半透明小团。这些肾小球的病变属于
乳腺受内分泌的影响而变化,共分为
某男,37岁,既往无眼病史,出现右,跟视物模糊变暗15天,检查:视力:右眼0.6,左眼1.5,眼底检查:视乳头颜色正常,边界清楚,动静脉未见明显异常,黄斑部可见2PD大小的水肿区,中心凹反射消失。
患儿,7岁。哮喘病史2年。2天前出现发热,鼻流浊涕,今日突然咳喘哮鸣,痰稠色黄,胸闷膈满,声高息涌,呼气延长,面红口渴,大便干燥,小便黄赤,舌苔薄黄,脉滑数。辨证为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如果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其余事实部分继续调查有重大困难的,这时人民法院可采取()。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劳动组织优化的主要内容包括()。
如果一种物品价格的上升引起另一种物品需求的增加,则这两种物品互称替代品。两种商品必须相互配合,才能共同满足消费者的同一种需求,则这两种商品为互补品。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互补品的是:
有以下程序,输出结果是()。main(){inti=15j=21,n=0;switch(i%3){case0:n++;break;case1:n++:
Hawaii’snativeminorityisdemandingagreaterdegreeofsovereigntyoveritsownaffairs.Butmuchofthearchipelago’spolit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