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债务人关于抗辩权的主张,哪个是错误的?( )
下列债务人关于抗辩权的主张,哪个是错误的?( )
admin
2013-12-28
17
问题
下列债务人关于抗辩权的主张,哪个是错误的?( )
选项
A、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主张永久性抗辩权
B、债务人以债的标的物已合法提存为由,主张永久性抗辩权
C、债务人以债权人经济状况严重恶化为由,主张永久性抗辩权
D、债务人以债权人有先履行义务而期满未履行为由,主张延期性抗辩权
答案
4
解析
抗辩权是对抗对方请求权的一种权利,其功能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民法上的抗辩权可分为永久性抗辩权和延期性抗辩权。永久性抗辩权可以使请求权归于消灭,延期性抗辩权可以延缓请求权的行使,但不能使请求权归于消灭。A项:我国关于诉讼时效,采用的是消灭实体胜诉权说,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以后,丧失实体胜诉权,债务人得以此为由,永久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本项正确。B项:提存是债的消灭的一种方式,提存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的关系消灭,债务人可以此为由,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本项正确。C项:我国《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此条是对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当事人仅有权中止履行,中止后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担保后应恢复履行。因此,当事人享有的仅是延期抗辩权,而非永久抗辩权,C项错误。D项:我国《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此条是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在先履行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债务时,后履行方可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当先履行方按约定完成履行后,后履行方也应按约定履行债务。因此,后履行方享有的是延期性抗辩权,而非永久抗辩权,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f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案中的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是:下列关于上诉这一民事诉讼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称为迟延履行。关于合同之债的迟延履行的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某甲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在职业高中读二年级时将同学某乙打伤,花去医药费2000元。某甲于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月薪1000元。1999年2月,某乙起诉要求某甲赔偿医药费。对于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说法错误的是:
某运输公司在与客户签订运输合同时提供了一份格式合同,该格式合同运输方式为仓对仓运输。双方按此格式合同订约后,在履行中发生争议。运输公司认为仓对仓是指客户自己所有的仓库到所要运达的仓库,客户认为仓对仓是指货物所在的仓库到所要运达的仓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乙之父丁也表示愿意购买,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公司委托王某去某市B公司购买机械表1000只,王某见B公司还有电子表可供应,在B公司说明电子表是从正规渠道进货后,就在购销合同上添加了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王某付款后将机械表和电子表在运往A公司途中,2000只电子表被海关以走私品没收。A公司收到机
某汽车贸易公司向某汽车厂购买轿车10辆,单价为25万元,双方约定采取赊销形式,汽车贸易公司提走轿车后,分三次将车款付清,并由某物资公司作为连带保证人。为了降低自己的风险,物资公司要求汽车贸易公司将其办公楼抵押给自己,双方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后因经营亏损,汽车
刘某,男,21岁,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常常在外惹是生非,其父母为此非常烦心,向一法律工作者求助。以下该法律工作者向齐某父母的解答中不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作出不同的裁决。下列有关仲裁裁决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对于再保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随机试题
腱鞘囊肿的治疗手法为:下尺桡关节分离伴韧带损伤的治疗手法为:
A.第1类,高位B.远中阻生,中位C.第Ⅱ类,中位D.远中阻生,低位E.近中阻生,中位下颌智牙完全萌出,且其最高部位平行于平面,其可能的诊断为
女性,55岁。患高血压20年,不规则服药。某日晨突发头痛,意识不清,30min后送到医院。体检:昏迷,血压210/110mmHg,双眼向右侧凝视,左足外旋位。最可能的病变部位是
与手太阴肺经相表里的经脉是
美元相对A国货币和B国货币的汇率分别为:$1=A$0.8,$1=B$1.2,A$100可以兑换成多少B国货币?
元朝是我国疆域最辽阔的朝代,为实行有效统治,推行行省制度。()
一个圆柱形玻璃杯内盛有水,水面高2.5厘米,玻璃杯内侧的底面积是72平方厘米。在这个杯中放进棱长6厘米的正方体铁块后,水面没有淹没铁块。这时水面高多少厘米?()
(天津2007—67)一种水草生长很快,一天增加一倍。如果第一天往池子里投一棵水草,第二天发展为两棵,第28天恰好长满池塘。问如果第一天投入四棵,那么第几天可以长满池塘?()
视图设计一般有三种设计次序,下列不属于视图设计的是______。
ElectronicMailDuringthepastfewyears,scientistsallovertheworldhavesuddenlyfoundthemselvesproductivelyengag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