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债权人的代位权。

admin2010-08-26  24

问题 简论债权人的代位权。

选项

答案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其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对第三人债权的权利。其构成要件是: (1)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2)债权人须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3)须债权已届履行期。履行期届至前的债权,有无不能实现的危险,难以预料,而且债务人于履行期届满前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不能在履行期前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应以自己名义行使代位权。 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范围为限。 代位行使的权利,以非专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利为限,债务人的人身权及专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不能代位行使。 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后果应直接归属于债务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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