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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基于强奸故意正在对妇女实施暴力,甲出于义愤对乙进行攻击,客观上阻止了乙的强奸行为。 观点: ①正当防卫不需要有防卫认识 ②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认识。即只要求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③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意志,即只要求防卫
乙基于强奸故意正在对妇女实施暴力,甲出于义愤对乙进行攻击,客观上阻止了乙的强奸行为。 观点: ①正当防卫不需要有防卫认识 ②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认识。即只要求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③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意志,即只要求防卫
admin
2014-04-02
40
问题
乙基于强奸故意正在对妇女实施暴力,甲出于义愤对乙进行攻击,客观上阻止了乙的强奸行为。
观点:
①正当防卫不需要有防卫认识
②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认识。即只要求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③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意志,即只要求防卫人具有保护合法权益的意图
④正当防卫既需要有防卫认识,也需要有防卫意志
结论:
A.甲成立正当防卫
B.甲不成立正当防卫
就上述案情,观点与结论对应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
选项
A、观点①观点②与a结论对应;观点③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B、观点①观点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C、观点②观点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①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D、观点①观点④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观点③与b结论对应
答案
A
解析
本题是一个突破性的题目。它考查的不是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而是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这种题目有助于促进考生对刑法理论进行深人思考。
对正当防卫的判断涉及行为人是否具有防卫意思的问题。
防卫意思,是指行为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防卫意思包括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防卫认识是指防卫人认识到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防卫意志是指行为人进行正当防卫行为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从题目来看,甲攻击乙是“出于义愤”,说明甲只有防卫认识(即认识到乙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而没有防卫意志(即为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而攻击乙)。据此进行分析:
观点①:正当防卫不需要有防卫认识。这个观点的意思是成立正当防卫不需要有防卫认识,只要行为客观上达到了阻止不法行为的效果,哪怕没有防卫认识,也可以构成正当防卫。依据观点①,因为题中甲的行为客观上阻止了乙的强奸行为,所以甲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观点②: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认识。这个观点的意思是成立正当防卫只需要有防卫认识,哪怕没有防卫意志,只要行为客观上达到了阻止不法行为的效果,也可以构成正当防卫。依据观点②,因为题中甲有防卫认识,所以甲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因此,观点①观点②与a结论“甲成立正当防卫”对应。
观点③: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意志。这个观点的意思是成立正当防卫,有没有防卫认识无所谓,但一定要有防卫意志,否则不能成立正当防卫。依据观点③,因为题中甲没有防卫意志,所以不成立正当防卫。
观点④:正当防卫既需要有防卫认识,也需要有防卫意志。这个观点的意思是成立正当防卫,不但要有防卫认识,而且需要有防卫意志,只有这样才能成立正当防卫。依据观点④,因为题中甲没有防卫意志,所以不成立正当防卫。
因此,观点③观点④与b结论“甲不成立正当防卫”对应。
通过上述推理,本题只有选项A正确。
实际上,本题的4种观点恰恰反映了刑法理论中认定正当防卫的两种学说。刑法理论历来存在 “防卫意思必要说”和“防卫意思不要说”两种对立的观点。“必要说”源自主观主义刑法的行为无价值论,在正当防卫的认定上强调主客观相统一,不仅要求行为人客观上对于存在的具备一定特征的不法加害行为,实施了必要的有限度的防卫行为,其主观上 还要具有防卫意思,缺乏主观上的防卫意思,就缺乏作为违法性阻却事由的主观内容而不能构成正当防卫。这种观点是德日刑法理论的通说,也是我国 1997年修正的《刑法》第20条第1款采取的观点。“不要说”则源自客观主义刑法结果无价值论,认为只要行为人意识到存在紧急不法的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反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的,都应当成立正当防卫,即便是出于无意识的本能反应,或者是在愤怒、惊恐、亢奋下实施的行为,都能够认定为正当防卫,这种观点以法国刑法理论为代表。本题实际上就是对这两种学说的考查,不涉及认定案情最终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问题,仅涉及对这两种学说的认识,主要通过逻辑推理的方式进行考查。
需要说明一个问题:是不是以后实践中成立正当防卫就不需要防卫意思了?不是的。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是防卫意思的两个部分,无论是否需要具有防卫意志,防卫认识总是需要的。所以,成立正当防卫仍然需要防卫意思,这也是我国现行《刑法》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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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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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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