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克是外国公民,在一起由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外侵权案件中为原告。普拉克请求使用其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一—39,单)

admin2014-06-10  32

问题 普拉克是外国公民,在一起由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外侵权案件中为原告。普拉克请求使用其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一—39,单)

选项 A、尊重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其本国的语言进行案件的审理   
B、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告知由其自行解决翻译问题   
C、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以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在其要求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应为其提供翻译   
D、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可为其提供免费翻译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法院涉外民事诉讼案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和外国人参与诉讼中的翻译问题。《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A项和B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C项符合法条的规定,正确。D项“为其提供免费翻译”的说法显然与法条规定不符.所以D错误。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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