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在其订立合伙协议时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在其订立合伙协议时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dmin
2019-11-20
21
问题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在其订立合伙协议时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选项
A、甲、乙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丙、丁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B、甲、乙、丙、丁均不得从事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甲、乙、丙、丁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均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甲、乙、丙、丁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
答案
A,B,C,D
解析
(1)选项A:无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能否同本企业进行交易,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2)选项B:普通合伙人“绝对不能”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一般情况下“可以”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非合伙协议事先 “明确禁止”;(3)选项C:普通合伙人的出质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一般情况下可以出质,除非合伙协议事先“另有约定”;(4)选项D: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未约定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参考教材P125、P1 27一128、P137~1 38。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ZJ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入价值100万元的货物用于试制新产品,承诺3个月后付款。甲公司应乙公司的要求,请A公司和B公司作担保人。其中,A公司以自有的一套加工设备提供抵押担保,B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乙公司向甲公司按期供货后,甲公司
2011年9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以每台30万元的价格购买20台货车。双方约定,甲公司应在乙公司交货后半年内付清全部货款,并以甲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10月12日,乙公司交付了20台货车;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应当在召开债权人会议前通知已知的债权人,提前通知的日期是()。
甲公司为乙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拟通过收购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的股份,达到控制丙公司的目的。在董事会讨论收购方案时,一些董事分别提出以下观点:(1)以下属的两个子公司作为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丙公司的股份。两个子公司持有丙
某上市公司为促进行业整合,增强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在其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证券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关于非票据结算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甲上市公司根据合同于2013年3月19日开出面值600万元,5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交付给乙公司支付材料款,A保证人为甲公司提供保证,并在票据正面注明保证字样和保证人签章。乙收到票据后按期向承兑人提示承兑。并于2013年6月9日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
随机试题
盐酸丁卡因主要用于()。
药物的体内过程有()。
益气维血颗粒在使用时的不良反应是( )。
下列措施中不能提高产品价值的是()。
若,则必有:
启发式教学和注入式教学的根本区别是什么?为什么我们要提倡启发式教学?
在SQLServer2008中,某数据库用户User在此数据库中具有对于表数据的查询和更改权限。现要收回User对于T表的数据更改权,下述是实现该功能的语句,请补全该语句。【8】UPDATEONTFROMUser。
WhenIwasagraduatestudentinbiochemistryatTuftsUniversitySchoolofMedicine,IreadanabridgedversionofMontaigne’s
(1)Onthe12thdayofMarch1847,intherueLaffitte,Ihappeneduponalargeyellownoticeannouncingasaleoffurnitureand
A、HedidnotfightintheRevolutionmyWar.B、Hedidnotreallyexist.C、Hewasanimportanttownleader.D、Hewasnottheonl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