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甲与乙(17岁)合谋对丙实施抢劫。某日晚,两人以入室盗窃为由要求并不知情的丁为其把风。进入房间后,两人对丙实施暴力要求丙交出3万元钱,在此过程中,乙将丙放在桌子上价值5000元的相机装入口袋。凶丙拒不交钱,甲乙便对其拳打脚踢而致其当场死亡,见此情形,二人慌
甲与乙(17岁)合谋对丙实施抢劫。某日晚,两人以入室盗窃为由要求并不知情的丁为其把风。进入房间后,两人对丙实施暴力要求丙交出3万元钱,在此过程中,乙将丙放在桌子上价值5000元的相机装入口袋。凶丙拒不交钱,甲乙便对其拳打脚踢而致其当场死亡,见此情形,二人慌
admin
2013-03-18
25
问题
甲与乙(17岁)合谋对丙实施抢劫。某日晚,两人以入室盗窃为由要求并不知情的丁为其把风。进入房间后,两人对丙实施暴力要求丙交出3万元钱,在此过程中,乙将丙放在桌子上价值5000元的相机装入口袋。凶丙拒不交钱,甲乙便对其拳打脚踢而致其当场死亡,见此情形,二人慌忙逃离现场。事后,乙将相机卖出得款3000元,并向丁谎称卖得2000元,分给丁1000元。
试分析甲、乙、丁三人分别构成的犯罪。
选项
答案
甲构成抢劫罪。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本案中,甲为得到钱财对丙实施暴力,符合了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此罪,且为既遂。其暴力行为虽然造成了被害人丙的死亡,但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抢劫致人死亡的,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因此不以故意杀人罪另行定罪。 乙构成抢劫罪和盗窃罪。甲乙两人头谋抢劫,有犯罪的故意,而且实施了共同的抢劫行为,构成共同犯罪,成立抢劫罪,如上所述,此处不再赘述。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乙窃取丙的相机,构成此罪。乙所销售的赃物系盗窃所得,属“事后不可罚”行为,不单独定罪处罚。《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乙17岁,因此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丁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具有共同故意,本题中,丁只有盗窃的故意而没有抢劫的故意,所以不构成抢劫罪的共犯,对丙的死亡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丁只能以盗窃罪单独定罪。另外,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双方都要为盗窃总额承担刑事责任,故其盗窃数额为5000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YU9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综合知识题库乡镇公务员分类
0
综合知识
乡镇公务员
相关试题推荐
九联公司2016年年初所有者权益总额300万元,当年以其中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50万元。当年实现净利润65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100万元,向投资者宣告分配利润120万元。该企业2016年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万元。
下列各项中,反映了可靠性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有()。
企业应付给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务关系给予的补偿不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一样,都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
目前我国实行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中,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监督属于国家监督。()
甲公司购入了一项债务投资,该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甲公司管理该项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债务工具为目标,金融资产应划分为()。
甲上市公司和乙上市公司相比,每股净资产较高,则可以百分之百地判断出甲上市公司企业发展潜力与其股票的投资价值较高。()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自文艺复兴以来,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因为民族主义和阶级斗争等意识形态作祟产生了一系列伤亡惨重的战争。其中,许多知识分子起到了__________的作用,他们或打扮成青年导师和精神领袖,__________种族差异、民族至上和阶级对立,或投笔从戎,直接
材料四:2018年全年粮食种植面积11704万公顷,比上年减少95万公顷。其中,小麦种植面积2427万公顷,减少24万公项;稻谷种植面积3019万公顷,减少56万公顷;玉米种植面积4213万公顷,减少27万公顷;棉花种植面
随机试题
下列中央国家机关中,实行集体负责制的机关是【】
新医学模式要求卫生服务发展方向不包括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 )由法律规定。
场景某商厦的消防系统安装工程由该市某机电公司负责。由于消防工程涉及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施工单位项目部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了国家有关消防法规中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对消防系统的施工技术要点进行了认真技术交底,对验收的条件、程序以及调试要求检测重点部位做了明确规定。
人工上砟整道作业,正确的作业顺序是()。
以下哪个选项不是我国现代作曲家冼星海的作品?()
数字家庭是指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为基础,各种电器通过不同的互连方式进行通信及数据交换,实现电器间的互联互通,使人们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从而极大提高人类居住的舒适性和娱乐性。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涉及数字家庭的是:
Whereshouldthestudentsgoifthefirealarmrings?
EarlyinJanuary2009,thetemperatureinTanana,Alaska,fellto55belowzeroF.Itwassocoldthatwhentheairportrunwayl
Theymadetheirpromisesina(write)______agreeme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