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欲离婚,下列各项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dmin2021-04-28  17

问题 一对夫妻欲离婚,下列各项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选项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B、出租一方婚前所购房屋获得的租金2万元
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和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60万元
D、虽属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双方共同长期使用的房屋两套,汽车一部

答案C

解析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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