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5周岁的幼童,甲的父母将其送入全托幼儿园照顾。某日,因幼儿园阿姨疏于看管,只顾与他人谈话,致使甲晃动桌上的碗碟掉下砸伤另一幼童乙,下列关于承担责任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3-08-14  16

问题 甲为5周岁的幼童,甲的父母将其送入全托幼儿园照顾。某日,因幼儿园阿姨疏于看管,只顾与他人谈话,致使甲晃动桌上的碗碟掉下砸伤另一幼童乙,下列关于承担责任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完全由甲的父母承担责任
B、完全由幼儿园承担责任
C、幼儿园完全不负责任
D、由幼儿园与甲的父母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该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本题中,幼儿园阿姨存在过错,对于乙的受伤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甲的父母也要承担无过错的侵权责任,双方就此责任承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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