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公司的车辆作为质押向银行借款,约定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本付息的,银行即取得车辆的所有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dmin2008-06-12  25

问题 甲公司以公司的车辆作为质押向银行借款,约定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本付息的,银行即取得车辆的所有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选项 A、质押合同无效     
B、质押合同部分无效     
C、质押合同效力待定     
D、质押合同可撤销

答案B

解析 《担保法》第66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该条规定了我国担保法禁止签订流质契约,流质契约即是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根据该条规定,有如此约定的,质押有效,该约定无效,所以B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US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