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负责解释法令,受理不服高等法院一、二审判决的上诉案件,受理死刑复核案件的抗日民主政权的司法机关是( )。

admin2015-06-28  54

问题 抗日战争时期,负责解释法令,受理不服高等法院一、二审判决的上诉案件,受理死刑复核案件的抗日民主政权的司法机关是(    )。

选项 A、司法处
B、边区政府审判委员会
C、边区参议会
D、最高法院

答案B

解析 考查要点是革命根据地的司法机关。革命根据地的司法机关经历了一个发展与演变的过程。
(1)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当时建立的主要司法机关是:最高法院;省、县、区各级裁判部;军事裁判所和检察机关。
(2)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民主政权的司法机关发生了变化。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司法机关主要是:
第一,边区高等法院,负责管理全边区的审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受边区参议会及边区政府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边区政府审判委员会,负责解释法令,受理不服高等法院一、二审判决的上诉案件,受理死刑复核案件。
第三,高等法院分庭,代表高等法院受理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的民事、刑事案件。第四,县司法处,负责审理第一审民事、刑事案件。第五,检察机关。
(3)解放战争时期司法机关有了新的发展,当时的司法机关大体有三类:
第一,土地改革中的人民法庭;
第二,军事管制时期的军事法庭;
第三,各级人民法院。综上分析,B项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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