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某日晚,徐某和赵某在街上闲逛,徐某对赵某说,今晚没有事干,找个妞玩玩去。二人走到电影院门口时,见一姑娘站在那里,便上前找姑娘搭话,没被理睬。徐某乘机在姑娘脸上摸了一把,立即遭到了姑娘的痛斥。徐某不仅不知趣地走开,反而与姑娘对吵,赵某亦从旁帮忙

admin2015-09-11  19

问题 2006年7月某日晚,徐某和赵某在街上闲逛,徐某对赵某说,今晚没有事干,找个妞玩玩去。二人走到电影院门口时,见一姑娘站在那里,便上前找姑娘搭话,没被理睬。徐某乘机在姑娘脸上摸了一把,立即遭到了姑娘的痛斥。徐某不仅不知趣地走开,反而与姑娘对吵,赵某亦从旁帮忙。后来在围观群众的劝解下,二人才悻悻离去。二人行至不远处,又遇到一女学生甲某,徐某提出要与甲某交个朋友,甲某说自己还是个初中一年级学生,还小而不想交朋友,徐某说,不交朋友,玩玩也行,随即扭住了甲某的胳膊,架着甲某朝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走去,赵某见状,也跟在后边走。到建筑工地后,徐某将甲某按倒,图谋奸淫,甲某不从。徐某对站在旁边的赵某说,还站着干什么,帮个忙。赵某过来帮着将甲某按住,徐某将甲某奸淫,徐某奸淫完毕,叫赵某对甲某奸淫,赵某说,算了吧,但遭到徐某的嘲笑。赵某觉得丢面子,于是也将甲某奸淫,事后查明,甲某当时的年龄为13岁零9个月。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对徐、赵二人在电影院门口实施的行为如何认定?并请说明理由?
    (2)徐、赵二人对甲某实施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根据本题要点③所提示的内容,指出B企业还可以采取什么行动?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B企业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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