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甲和乙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乙应归还甲借款。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乙无现金,法院扣押了乙住所处的一架钢琴准备拍卖。乙提出钢琴是其父亲的遗物,申请用一台价值与钢琴相当的相机替换钢琴。法院认为相机不足以抵偿乙的债务,未予同意。乙认为扣押行为错误,提出异议。法院

admin2021-05-31  27

问题 对于甲和乙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乙应归还甲借款。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乙无现金,法院扣押了乙住所处的一架钢琴准备拍卖。乙提出钢琴是其父亲的遗物,申请用一台价值与钢琴相当的相机替换钢琴。法院认为相机不足以抵偿乙的债务,未予同意。乙认为扣押行为错误,提出异议。法院经过审查,驳回该异议。关于乙的救济渠道,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49题)

选项 A、向执行法院申请复议
B、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向执行法院提起异议之诉
D、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答案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目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本案乙认为扣押行为错误,提出异议,是被执行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当事人或案外人认为对执行行为异议的裁定错误的,其救济手段是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B项正确。A项错误。    向执行法院提起异议之诉和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后,对执行法院的裁定不服所采取的救济措施,本案不属于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是对执行行为的异议,C项、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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