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说明下面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 诸八议者,犯死罪,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下,减一等。其犯十恶,不用此律。 ——《唐律疏议.名例》

admin2010-01-07  38

问题 请说明下面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角度加以评析。
   诸八议者,犯死罪,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下,减一等。其犯十恶,不用此律。
   ——《唐律疏议.名例》

选项

答案八议是指封建贵族官僚中的八种人犯罪后,须“议其所犯”,对他们所犯罪行实行减免刑罚的制度,表现出封建法律特权思想的鲜明特征。“八议”制度源于西周的“八辟之议”主张,曹魏时期“八议”正式入律,形成“八议之制”。 根据《唐律疏议.名例》中“八议”条的注疏,享有这一特权的人包括: (1)议亲,即皇亲国戚,包括皇帝袒免以上亲,太皇太后、皇太后缌麻以上亲,皇后小功以上亲。 (2)议故,即皇帝的亲密故旧。 (3)议贤,即“德行”可供人效法的贤人君子。 (4)议能,即具有杰出军事、政治才能的人。 (5)议功,即对国家有卓越功勋的人。 (6)议贵,即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以及有一品爵位的人。 (7)议勤,即为国家服务极其勤劳的人。 (8)议宾,即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 凡属以上这八种人,犯死罪时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理,必须将其犯罪事实及应享受特权的理由上报皇帝,由皇帝交朝臣“集议”后,最后由皇帝作出裁决,一般均可免除死罪;若犯流以下的罪,则可直接减一等处罚。但是犯“十恶”者不得适用八议的规定。 可见适用八议特权规定,是以不危害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即国家统治秩序的稳定为前提,若犯“十恶”重罪,则绝不宽恕。这充分反映了唐律的阶级本质和最终目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L6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