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古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dmin2009-01-19  24

问题 关于中国古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西周时期“七出”、“三不去”的婚姻解除制度为宗法制度下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然而“三不去”制度更着眼于保护妻子权益
B、西周的身份继承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而财产继承则实行诸子平分制
C、宋承唐律,但也有变通,如《宋刑统》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
D、宋代法律规定遗产除由兄弟均分外,允许在室女享有部分的财产继承权

答案2

解析 西周时期婚姻关系的解除制度称为“七出”即无子、淫佚、不事舅姑(指公婆)、口舌、盗窃,妒忌、恶疾。但按照周代的礼制,女子若有“三不去”的理由,夫家即不能离异休弃。“三不去”指:有所娶无所归(无娘家可归的),不去;与更三年丧(曾为公婆守孝三年的),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因此A项正确。西周的身份继承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财产继承也是嫡长子继承制,而诸子均分财产出现在汉代以后,因此B项错误,当选。                 宋代的婚姻法,在离婚方面,仍实行唐制“七出”与“三不去”制度,但也有少许变通。例如《宋刑统》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因此C项正确。继承上,也有了较大的灵活性,除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制外,还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继承财产权。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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