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自2×17年1月1日起,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该制度规定,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12个工作日带薪年休假,未使用的年休假只能向后结转一个日历年度,超过1年未使用的权利作废,职工离开公司时不能获得现金支付;职工休年休假是以后进先出为基础,即首先从当年可享受的

admin2021-04-26  35

问题 甲公司自2×17年1月1日起,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该制度规定,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12个工作日带薪年休假,未使用的年休假只能向后结转一个日历年度,超过1年未使用的权利作废,职工离开公司时不能获得现金支付;职工休年休假是以后进先出为基础,即首先从当年可享受的权利中扣除,再从上年结转的带薪年休假余额中扣除。甲公司共有2000名职工,在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期间没有职工离职,2×17年12月31日,每个职工当年平均未使用带薪年休假为2天。根据过去的经验并预期该经验将继续适用,该公司预计2×18年有1600名职工将享受不超过12天的带薪年休假,剩余400名职工每人将平均享受13天半年休假,该公司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500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17年应确认的累积带薪缺勤费用是(  )万元。

选项 A、30
B、40
C、270
D、280   

答案A

解析 企业应在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根据2×18年职工使用年休假情况,对于2×17年未使用的2天,只有400名职工会使用其中的1.5天,所以甲公司2×17年应确认的累积带薪缺勤费用=400×1.5×0.05=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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