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棉纺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2017年12月该企业发生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5日,计提供专设销售机构职工免费使用的10辆小汽车的折旧,每辆小汽车每月折旧费为1000元。 (2)14日,以自产的毛巾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生产工

admin2020-01-08  23

问题 某棉纺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2017年12月该企业发生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5日,计提供专设销售机构职工免费使用的10辆小汽车的折旧,每辆小汽车每月折旧费为1000元。
(2)14日,以自产的毛巾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生产工人,该批毛巾的市场售价总额为80000元(不含增值税),成本总额为55000元。
(3)31日,预计由于职工累积未使用的带薪休假权利而导致的预期支付的金额为15000元。假定该企业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使用范围仅限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4)31日,职工薪酬外,本月确认的工资如下:生产车间人员工资750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400000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125000元,销售人员的工资150000元,该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计提的比例分别为工资总额的10%和12%。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根据资料(2),下列各项中,该企业关于职工非货币性福利的处理正确的有(       )。

选项 A、主营业务收入增加80000元
B、生产成本增加93600元
C、主营业务成本增加55000元
D、库存商品减少80000元

答案A,B,C

解析 以自产的毛巾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生产工人应视同销售,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93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936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93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5000
   贷:库存商品    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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