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在任某市公安局局长之机,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他人批准走私汽车入户,从中受贿30余万元。案发后,检察机关查获郭某的财产共计240万元,从中扣除郭某受贿所得及合法收入,还有200余万元,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郭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admin2014-04-02  23

问题 郭某在任某市公安局局长之机,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他人批准走私汽车入户,从中受贿30余万元。案发后,检察机关查获郭某的财产共计240万元,从中扣除郭某受贿所得及合法收入,还有200余万元,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郭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选项 A、构成受贿罪
B、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C、只构成受贿罪
D、应当数罪并罚

答案A,B,D

解析 如果查明部分财是贪污、受贿所得,部分财产来源不明且数额巨大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即郭某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注意《刑法修正案(七)》修正了第395条,即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最高刑提高到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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