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李某欲设立一家公司,但无奈资金不足,为此便向好友冯某借款50万元,为期两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用途、数额、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内容,但并未对利息支付作出约定。冯某要求李某为此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李某便请求另外两位好友王某和张某分别提供了抵押担保和
李某欲设立一家公司,但无奈资金不足,为此便向好友冯某借款50万元,为期两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用途、数额、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内容,但并未对利息支付作出约定。冯某要求李某为此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李某便请求另外两位好友王某和张某分别提供了抵押担保和
admin
2017-06-16
30
问题
李某欲设立一家公司,但无奈资金不足,为此便向好友冯某借款50万元,为期两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用途、数额、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内容,但并未对利息支付作出约定。冯某要求李某为此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李某便请求另外两位好友王某和张某分别提供了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王某以自己的房屋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张某提供保证担保:如果李某不能按期履行债务,则由张某承担保证责任,该保证合同并未约定保证期间。
关于李某和冯某的借款合同,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借款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B、即使双方未作出约定,李某也应依法向冯某支付利息
C、李某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冯某申请展期
D、如李某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该笔借款,冯某可以停止发放借款,但不得解除合同
答案
C
解析
《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A项说法错误。该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B项说法错误。该法第209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中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C项说法正确。该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D项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Cr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随着余额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涌现,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
行政执行过程中最具有实质意义、最为关键的阶段是:
各国在制定汇率时必须选择某一国货币为主要对比对象,这种货币称之为:
我国负责国有重点银行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的国家机构是:
给定材料1.今年年初,S市某社区居民马女士的噩梦终于结束了。隔壁酒店空调压缩机发出的噪音吵得整栋楼的人都睡不着。马女士的母亲本来睡眠就不好,女儿又被吵得得了神经衰弱症,一家人只能到外面租房住,上班远不说,还多花了很多钱。在市里开展的“办实事"活动
小王是某市路灯管理处的管护中心工作人员,某日接到市民的报修电话。小王:请问您那里的路灯出现什么问题了?市民:我们这里路灯好久不亮了,估计是灯泡坏了。在上述沟通过程中,小王接收到的信息是:
给定材料1.大数据时代,公交服务更“懂你”。近年来,C市公交系统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掀起一场技术革命,让百姓真正体会到“互联网+”的甜头。家住和平桥的上班族金先生平日里最大的愿望就是每天早晨多睡10分钟,但是,乡镇一级的公交线路车次少,
所有快递公司都没有执行实名制,执行实名制会增加时间成本和经营成本,至少存在一家执行实名制的公司。根据以上陈述,可以获得以下哪项?
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相联系,主要表现形式为赊销商品、延期付款的信用活动,被称为:
以下哪国将成为页岩油的最大产油国?()
随机试题
(2008年第70题)下列选项中,支持肾缺血性急性肾衰竭的实验室检查指标是
女性,35岁。颈前区肿块10年,近年来易出汗、心悸,渐感呼吸困难。体检:晨起心率104次/分,BP120/60mmHg;无突眼,甲状腺Ⅲ度肿大,结节状,心电图示窦性心律不齐。确诊主要根据
吗啡对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理作用包括
称量时的读数为0.0520,其有效数字为
在房地产交易活动中一般简称的商品房价值,指的是商品房的()。
设幂级数anxn的收敛半径为2,则幂级数nan(x-2)n-1的收敛区间是:
影响管道防腐层的附着质量和防腐效果的因素有()。
本币汇率下降必然导致股价下跌。( )
在企业物流的诸环节中,既是生产物流系统的终点,也是销售物流系统的起点的是()。
为了进一步发展外向型经济,上海最近将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以鼓励国内外经营者创建更多的三资企业,即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