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德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订立了向德国出口一批优质大米的合同,每吨100美元CIF汉堡,以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2005年12月于宁波港装船。2005年11月20日,汉堡X银行根据买家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5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委托中国银

admin2009-01-19  34

问题 2005年9月,德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订立了向德国出口一批优质大米的合同,每吨100美元CIF汉堡,以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2005年12月于宁波港装船。2005年11月20日,汉堡X银行根据买家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5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委托中国银行宁波分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2005年12月10日,卖方将5000吨大米装上货船“雷威号”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商业发票等单据后,即到中国银行宁波分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后,银行即将50万美元支付给乙公司。回答以下问题。

选项 A、由甲公司负责投保
B、由乙公司负责投保
C、由甲公司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
D、由乙公司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

答案2,4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CIF术语下的投保和索赔情况。CIF术语是指卖方必须支付将货运至指定港的运费并办理保险。在CIF术语下,交货地点在装运港船上,当货物越过船舷时,货物的风险就转移至买方。结合本题,乙公司作为卖方,在CIF术语下应该为本批货物投保。在货物越过“雷威号”船舷时,货物的风险就从乙公司转移到甲公司,所以对于“雷威号”在海上航行中所遭受的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通过分析可知,为本批货物投保的应该是乙公司,而货物发生损失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应该是甲公司,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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